国管局:督查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》落实情况

 国家政策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02-04    |      221
2023年1月16日,国管局发布《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要求公共机构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,参加全国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,督查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》落实情况。
这是时隔两年后,国管局再次提及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》,两年前的2021年1月28日,国管局办公厅、住建部办公厅、发改委办公厅首次发布该名录,详见《发改委一锤定音:“可降解”不能含PP、PE》。
名录要求,停止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:
1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: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、碗盘、碟等。
2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: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、叉勺等 (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)。
3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(不包括牛奶、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)。
4.一次性塑料水杯、饮料杯。
5.厚度小于0.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

6.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

名录特别说明,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PE、聚丙烯PP、聚苯乙烯PS、聚氯乙烯PVC、乙烯-醋酸乙烯EVA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。
过去3年来,关于可降解塑料定义的争论仍在持续,相关的标准也绕过了可降解这一广泛的定义,另行单立了一个生物降解塑料的标准,即《GB/T 41010-2021 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》。
然而,从市场运行的情况来看,可堆肥的生物降解塑料、非全降解的淀粉基塑料、非全降解的光氧降解塑料,三类产品已经实际共存,这种状况可能还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。
如果从欧盟2022年11月30日《修订包装和包装废弃物(PPW)立法提案》的政策倾向来看,更注重减少对原始材料的需求,提升塑料的回收再利用,并提出塑料包装中的最低回收含量要求,例如接触敏感PET包装到2030年要求有30%的再生含量。
对于生物降解塑料,欧盟委员会也是持谨慎的态度,它们在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中占有一席之地,但需要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应用领域,工业堆肥包装将只允许用于茶叶袋,过滤咖啡荚和垫,水果和蔬菜贴纸,以及非常轻的塑料袋。根据欧盟标准,产品必须始终注明它们已通过工业堆肥认证。
至于目前我国市场流通的非全降解的淀粉基塑料、非全降解的光氧降解,已被欧盟委员会摒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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